2008年10月22日星期三

中国古代的经济思想(一)

在秦统一中国和建立中央集权的封建专制帝国前的战国时期,在中国出现了一个学术思想空前繁荣的局面。诸子百家竞相著书立说,其中最著名的有道家、儒家、墨家和法家。他们的经济思想,对中国的封建经济思想以至中国封建经济本身的发展,起着深远的影响。由于中国封建社会的经济和政治制度有着自己的特点,因而反映这个制度要求的各家经济思想以及以后的演变,与西方古代的经济思想比较,除在重视农业生产、社会分工思想等方面有些共同之处而外,也有它自己的特点。具有中国特色的古代经济思想,主要如下:
  “道法自然”的思想 这是道家的经济思想。道家所说的“道”不单指自然界的道,同时也指人类社会的道。道家从自然哲学出发,主张经济活动应顺从自然法则运行,主张清静无为和“小国寡民”,反对在当时日益发展的封建等级制度下儒家所提倡的礼制和法家所主张的刑政。这种经济思想在汉代司马迁的著作《史记·货殖列传》与《史记·平准书》中得到阐发。司马迁反对当时桑弘羊为了增加财政收入而主张封建官府垄断盐铁等重要工商业的经营,主张农工商各业应任其自然发展。道家这种经济思想后来传到西欧,对17~18世纪在西欧盛行的自然法和自然秩序思想有一定影响。
  义利思想 即关于人们求利活动与道德规范之间相互关系的理论。“利”主要指物质利益,“义”是指人们行动应遵循的道德规范。义利关系是中国古代思想史上长期争辩的一个问题。儒家承认求利之心,人人皆有,因而不反对求利,但是他们把义放在首位,认为求利活动应受义的制约,主张重义轻利,先义后利。这就是说,要把合乎封建等级利益的规范,作为求利的前提。尽管当时(如法家)和以后也有重利轻义或义利结合的主张,但是儒家贵义贱利的理论,却占统治地位,成为中国封建社会长期束缚人们思想的僵化教条,妨碍了人们对求利、求富问题的探讨和论证,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商品经济在中国的发展。
  富国思想 中国古代思想家为使中央集权的封建制国家富强,提出了各种见解或政策。孔丘提出要“足食足兵”,孔门有若(公元前 518~?)提出“百姓足,君孰与不足”,这是儒家早期的富国思想。以后商鞅在秦国变法,提出富国强兵和“重本抑末”政策,他是法家富国理论最早的提出者和实践者。商鞅和以后的韩非,认为农业是衣食之本,又是战士之源,发展农业生产是国家富强的唯一途径,因此,富国必须“重本”。同时,他们认为工商业是末业,易于牟利,如不加限制,就会使人人避农,危害农业生产,因而主张“禁末”。不仅如此,他们还主张“强国”就须“弱民”,即采取刑赏的手段,使生产者把除了生活和再生产所需之外的生产品,上交国君,私人不得保有多量财富。《管子》的富国思想,在“重本”一点上和商鞅、韩非相同,但对“末”有不同理解,认为要限制的只是“刻镂”、“文章”的工事。它把商、工与农、士同列为四民,四民同列,重点是在分工。此外,《管子》主张富国必须富民,认为“民必得其所欲,然后听上”。以后,荀况在儒学的基础上吸收各家的富国思想,著有《富国》专篇,提出了较为完整的富国理论。他“重本”,但也肯定工商各业在社会经济中起作用,只是说对商贾的数量要有所限制;并明确提出富国必须以富民为基础,主张“上下俱富”。富国之策,受到汉以后历代思想家的重视。到宋代,李觏著有《富国策》十篇。富国思想在中国的政治经济思想史上具有独特地位,这与中国长期是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专制主义国家这一特点有着密切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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